日期:2025-09-05 18:39:57
新京报讯(记者曹晶瑞)9月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规自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园林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将全面开展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有序推动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等。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是北京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首个纲领性文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统筹推进乡镇域内重点区域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的一项空间治理活动。核心目标是促进耕地保护、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内容包括深化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开展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有序推动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引导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等五方面内容。其中提到,北京市将统筹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完善等工程。整治过程中,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预防水土流失。
依据《实施意见》,北京市还将有序推动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有计划开展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农民合理居住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
《实施意见》明确,要统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同开展生态空间优化、乡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同时,加强村庄风貌提升和更新改造,提升乡村品质,塑造北京特色的景观格局及乡村风貌。
此外,北京市还将引导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化整理乡村产业用地空间,结合乡村优势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培育乡村特色产业。
在综合运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北京市乡村发展实际需求,《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比如,允许对空间布局进行局部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调整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制定了正面清单,支持农林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全流程监管,防止异化利用;支持将乡镇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落图,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整合涉农资金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集中。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配资网站系统,要以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为底线,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确保“农地农用”;严格负面清单审核把关,严禁“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之名建设或变相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和私人会所”等14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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